详细分析本安阻燃电缆的规格范围及使用
浏览次数:1688发布日期:2019-12-10
本安阻燃电缆是指在规定试验条件下,试样被燃烧,在撤去试验火源后,火焰的蔓延仅在限定范围内,残焰或残灼在限定时间内能自行熄灭的电缆。根本特性是:在火灾情况下有可能被烧坏而不能运行,但可阻止火势的蔓延。通俗地讲,电线万一失火,能够把燃烧限制在局部范围内,不产生蔓延,保住其他的各种设备,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。
本安阻燃电缆的规格范围:
1、本安阻燃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规格符合<0.6/1kV聚氯乙烯绝缘和护套电力电缆(表3)>规定。
2、阻燃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规格符合<35kV及以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(表3)>规定。
3、本安阻燃聚氯乙烯绝缘电线(电缆)规格符合<聚氯乙烯绝缘电线(电缆)(表1)>规定。
4、阻燃控制电缆规格符合<聚氯乙烯绝缘和护套控制电缆(表2)>规定。
主要技术性能:
1、成品电缆的阻燃性能符合IEC60332-3标准规定。
2、制作阻燃电缆的高聚物材料氧指数均在28~33之间。
1、密集电缆:
多根密集配置时电缆的难燃性,应按“成束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”,以及电缆配置情况、所需防止灾难性事故和经济合理的原则,满足适合的类别要求。
在外部火势作用一定时间内需维持通电的下列场所或回路,明敷的电缆应实施耐火防护或选用具有耐火性的电缆。如消防、报警、应急照明、遮断器操作直流电源和发电机组紧急停机的保全电源等重要回路;电脑监控、双重化继电保护、保安电源等双回路合用同一通道未相互隔离时其中一个回路。
2、电缆耐火防护:
电缆数量较少时,可用防火涂料、包带加于电缆上或把电缆穿于耐火管。同一通道中电缆较多时,宜敷设于耐火槽盒内,且对电力电缆宜用透气型式,在无易燃粉尘的环境可用半封闭式,敷设在桥架上的电缆防护区段不长时,也可采用阻火包。
在油罐区、重要木结构公共建筑、高温场所等其他耐火要求高且敷设安装和经济性能接受的情况,可采用不燃性矿物绝缘电缆。自容式充油电缆明敷在公用廊道、客运隧洞、桥梁等要求实施防火处理的情况,可采取埋砂敷设。靠近高压电流、电压互感器等含油设备的电缆沟,宜使该区段沟盖板密封。
3、密集场所:
在安全性要求较高的电缆密集场所或封闭通道中,应配备适于环境可靠动作的火灾自动探测报警装置。明敷充油电缆的供油系统,应设有能反映喷油状态的火灾自动报警和闭锁装置。地下公共设施的电缆密集部位,多回充油电缆的终端设置处等安全性要求较高的场所,可装设水喷雾灭火等消防设施。